小区投毒致9犬死亡,张某华被判4年,民事部分二审宣判
4月16日,男子在北京某小区内投毒致9条犬只死亡案件,民事部分二审宣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2月11日,一起宠物犬中毒刑事公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该判决刑事部分已生效。民事部分,一审判处张某华向11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2.2万余元-1000元不等,共有5名受害犬主就精神损失赔偿提起上诉。
据悉,这是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社会关注度非常高。
2022年9月,张某华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毒,导致11只宠物犬相继中毒,9只被毒死。涉案的危险物质为氟乙酸钠,是一种剧毒化合物,公开资料显示,氟乙酸钠常被用于制作鼠药、农药等,在我国被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一审判决书显示,张某华因对小区内犬只向其电动三轮车撒尿,电动三轮车被犬只划损等情况不满,于2022年9月13日20时,在小区内将灭鼠药经鉴定含氟乙酸盐同煮熟切碎的鸡脖子于容器内混合,投在了快递柜及附近,容器扔到了小区的垃圾桶里,造成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当天身亡,2只经抢救后生还,还导致2只流浪猫死亡。后来在案发地又找到棕色固体和肉块,都检出了氟乙酸盐。张某华2022年9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近年来,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了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一审判决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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