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红塔] 红塔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温馨提示
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统筹做好红塔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要求,结合红塔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注意:红塔区户籍年满6周岁但不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办理缓入学手续,由监护人带户口册到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万商汇15栋102室)办理。
特别提醒:本年度需缓入学的适龄儿童,不进行网络报名。
(二)初中七年级: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小学、初中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红塔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网络报名流程》(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预计7月上旬。
三、入学所需材料
(一)购房转户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转户时间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原住居民、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按照对应学校所需材料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须与单位保持一致。(转户时间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
(三)政策优抚对象:需提供入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前)
(四)购房未转户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房产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时间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
(五)区外随迁子女、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明(购房合同/居住证/暂住证/租房协议)。(证明材料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准备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四、招生范围
(一)购房转户人员子女
1.购房转户人员子女界定:片区内房户一致的商住小区购房转户人员子女,房屋产权须为第一监护人持有,孩子户口跟随第一监护人任何一方落在该房产上。
2.执行每套房产小学、初中三年内1个学位(符合生育政策的除外)。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依据转户时间先后顺序,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一点多校、多校分流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片区: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文化、文澜校区:红塔大道、文化路(含极中心)、棋阳路、聂耳路、东风中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玉兴路、环山路、凤凰路、抚仙路、红塔大道、东风中路相交范围内。
红塔山水小学: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紫艺校区、玉溪聂耳小学新兴校区划定范围)。
红塔实验小学:玉江大道、康玉路、康溪路、玉江大道、科创大道至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樱花大道、香樟路、抚仙路、腾霄路、东风南路、星云路、锦屏路、龙泉路、抚仙路、秀山路烟厂厂区5号门所围的东部面山相交范围内。
聂耳小学新兴校区:聂耳路、南北大街、玉兴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聂耳小学玉湖校区:太极路、原西横七路、康玉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龙马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三小学:昆玉高速以东、玉带路、凤凰路、南门街(聂耳公园至南门)以西、红塔大道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四小学:明珠路、红塔大道、抚仙路、星云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划定范围)。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杯湖路、新西河路、汇溪路、新城大道相交范围内(含黄官、杯湖社区原住居民子女,除就读玉溪第六小学、郑井小学原住居民子女)。
瓦窑中心小学:抚仙路以东、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路、秀山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文化、文澜、紫艺校区及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划定范围)。
玉溪第五小学:原西横七路以北、太极路、玉江大道、康溪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秀山西路、秀山路、明珠路、星云路、东风南路、腾霄路、杯湖路、新城大道相交范围内(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秀山西路、秀山路、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新城大道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文澜校区、玉溪第三小学划定范围)。
初中片区: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杯湖路、新西河路、汇溪路、新城大道相交范围内。
红塔中学:东风中路以东、聂耳路以南、环山路(含沿线2024年后新建小区)、Y256乡道、凤凰街道卫生院、凤凰路(含凤凰路南侧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城市林语、润玉园)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四中学:红塔大道、文化路(含极中心)、棋阳路、聂耳路、东风中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五中学: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除红塔中学划定范围)。
玉溪第六中学:玉溪第三小学、玉溪第四小学、玉溪第六小学、郑井小学、中卫小学、原瓦窑中心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八中学:东风中路以东、凤凰路、红塔大道、古窑路、瑞峰路、秀山路、抚仙路、红塔大道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红塔实验小学、聂耳小学玉湖校区、玉溪第五小学、康井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
其他区域购房转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对应辖区范围内小学、初中入学。
(二)原住居民、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城区原住居民及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归片入学。
(三)政策优抚障对象。各类政策保障对象由对应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入学信息后,将入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就近安排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购房未转户人员子女
1.购房未转户人员子女界定:划片区域内商住小区购房未转户人员子女,房屋产权须为第一监护人持有,需提供房产证或房产完税证明。
2.完成购房转户、原住居民、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政策优抚对象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依据房产完税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执行每套房产小学、初中三年内1个学位(符合生育政策的除外)。当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区内进城务工、区外随迁人员子女片区学校对应入学。
(五)区内进城务工、区外随迁人员子女
1.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除红塔区玉兴街道、玉带街道、凤凰街道、李棋街道以外的乡(街道)户籍,父母双方进城务工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
2.区外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非红塔区户籍,父母在红塔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在玉兴街道、玉带街道、凤凰街道、李棋街道以外乡(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到对应辖区范围内小学、初中入学。
小学片区:
红塔实验小学: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科创大道、玉江大道以东、河滨路、南北大街、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相交范围内。
瓦窑中心小学:腾霄路以北、东风南路、星云路、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以东、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以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五小学:原西横七路以北、太极路、玉江大道、康溪路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龙马路、太极路、原西横七路、康溪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秀山路、秀山西路延长线至汇溪路、汇溪路、新西河路、杯湖路、腾霄路、东风南路、星云路、明珠路相交范围内(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秀山路、秀山西路延长线至汇溪路、汇溪路、玉带路、凤凰路、文化路、红塔大道、明珠路相交范围内。
初中片区:
玉溪第十二中学(高仓中学):瓦窑中心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红塔实验小学、玉溪第五小学、康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中学(大营街一中):玉溪第六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六中学(大营街二中):郑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五中学(马桥中学):中卫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五、特殊群体及其他情况人员入学保障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适龄儿童。居住在红塔区主城区招生片区的孤儿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所提供入学材料,结合学位情况优先以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红塔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入学评估安置建议,采取“特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
(二)新成立单位职工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须与单位保持一致,由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入学相关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六、招生办法和程序
(一)系统信息登记: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办事通APP】或使用电脑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信息采集时间以正式招生方案发布的时间为准)。
(二)在红塔区人民政府官网(www.hongta.gov.cn)、红塔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宜学红塔”等媒体公开发布。
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自愿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选择意向学校类型时,需选民办学校,并选择具体学校。优先保障红塔区户籍适龄儿童,当网络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进行电脑摇号确认拟录取学生。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原片区学校就读。
八、 新生入学咨询
后续招生工作安排,请关注红塔区人民政府官网(www.hongta.gov.cn)、红塔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宜学红塔”。
咨询电话:0877-2022321
咨询地址: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万商汇15幢102室)
提醒各位家长明辨招生信息真伪,以官方平台发布信息为准。
九、补充说明
(一)2026年统一使用云南省招生系统,报名时间结束后,将无法重新开启,在规定时限内不经过招生系统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地就读。
(二)报名信息经招生系统判定自动录取到对应片区学校后,对录取学校不满意或者不确认的,回户籍地就读,不进行二次调剂。
(三)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回户籍地就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提示内容如与正式招生方案冲突,以正式招生方案为准。
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9日
附件:
来源:宜学红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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