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红塔] 关于在红塔区辖区设有禁止停车标志路段启用交管抓拍违法停车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塔区辖区道路静态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道路交通情况,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红塔区辖区设有禁止停车标志路段和严管路段(严管街)启用交管“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
二.设备启用模式
车载视频记录取证:执法车辆配备的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在巡逻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动态抓拍取证。
三.管控区域
本次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覆盖红塔区辖区内所有已设立“禁止停车”标志牌的路段或严管路段(严管街)。区域如下:详见附件
四.抓拍的违法行为
主要针对以下停车行为进行车载视频记录取证:
1、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的;
2、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停车的;
3、在交叉口、铁路道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及其路段停车的;
4、在公交车站点30米内停车的;
5、占用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停车的;
6、“双排停车”、斜向停车、垂直停车等未按规定有序停放的;
7、除收费停车位以外的禁停路段停车的。
五.处罚标准
对上述被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抓拍到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处以罚款,对于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违停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拖移。对于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抓拍的车辆将严格按照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及记分处罚。
六.温馨提示
1.严守时限: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允许的停车时限。若需长时间停车,请务必驶入周边停车场或临时停车泊位内规范停放。
2.人在车里:若确需临时上下客或装卸少量物品,请确保驾驶人不离车、车辆不熄火,并在180秒内迅速驶离,避免触发系统抓拍。
3.即时生效:抓拍系统均为全自动运行,无任何人工干预宽限,严管路段内违法停车将不会发送驶离短信,抓拍后即进行自动录入处罚,请勿抱有侥幸心理。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红塔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0日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