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红塔] 蔡某某、纳某某、靳某,禁驾十年!
2026年2月 全市共有3人 禁驾十年 玉溪公安交警 对这批违法人员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 做尊法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超速行驶+观察判断不足致1人死亡 2025年2月16日,靳某驾驶云F号小型面包车,沿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由北向南行驶。19时许,车辆在慢速车道超速行驶至抚仙路与宁州路交叉路口时,与李某A使用的、沿人行横道东向西横过道路的电动道路型轮椅及牵引的另一辆电动轮椅右侧相撞。事故造成李某A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B受轻伤,车辆及电动轮椅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靳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经无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时,观察判断不足、未减速慢行,遇行人使用电动轮椅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与过错,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交管部门认定靳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A、李某B无责任。 靳某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玉溪交警提示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来源丨玉溪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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