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的刺痛漫上来时,我才发觉指甲早已嵌进肉里,渗出来的血丝黏在掌纹里,像一道拧不干的红痕。我猛地别开脸,声音拔高得有些失真,像被惊扰的兽,藏着满溢的狼狈:“没有的事!”
脖颈的青筋突突跳着,我不敢看陈红玫的眼睛,怕那双眼一眼就戳穿我裹了三年的伪装——那点自以为是的深情,在她眼里或许从来都只是个笑话。
陈红玫却像是没听见我语气里的紧绷,指尖漫不经心地撩过耳后烫卷的发,发梢扫过她腕上的卡西欧手表,银亮的表盘晃了晃光。她的眼睛亮得扎眼,却不是久别重逢的暖意,是站在聚光灯下惯了的、表演式的激昂,仿佛刚才那句试探,不过是她随口抛来的一粒沙,落进风里就没了踪影。
“跟你说啊龙虾,”她挺起胸脯,语气里的得意顺着话音漫出来,“前阵子单位派我去前线慰问了!那些战士真英勇,枪林弹雨里眼都不眨。我给他们唱《血染的风采》,唱《十五的月亮》,台下掌声快把屋顶掀了,他们说我的歌声能给劲儿呢!”
她绘声绘色地说着,指尖比划着镁光灯的形状,仿佛那璀璨就在眼前,还有战士们捧着军功章时眼里的敬意,都成了她身上缀着的光。那些话裹着精致的虚荣,像百货橱窗里的塑料玫瑰,看着艳丽,凑近了闻,全是呛人的工业香精味,混着她身上的梦巴黎香水,钻进鼻腔里,比钢厂的汽笛声还要刺耳。
我忽然想起那个雨夜,唐华站在巷口,雨水打湿了她洗得发白的粗布衬衫,贴在单薄的背上,可她的眼睛却亮得很,清清明明的,没有半分浑浊。“你别傻了,”她的声音裹着雨气,“陈红玫不是喜欢你,她就是觉得你新鲜,一个穷小子敢追她,给她的日子添点乐子罢了。”
那时候我攥着陈红玫的信,信纸被我摸得发皱,上面的甜言蜜语烫得我心口发暖,只当唐华是嫉妒,是不懂我和陈红玫之间的“不一样”。可此刻看着眼前的人,我才后知后觉地懂了,我们之间哪是隔着几百里的路,是两个永远碰不到一起的世界。
她的世界是省城舞厅旋转的霓虹,是友谊商店里摆着的进口巧克力、的确良衬衫,是舞台上永远围着她的鲜花和掌声;而我的世界,是钢城漫天飘不散的煤灰,是电大课本上密密麻麻的铅字,是为了攒一张去省城的车票,在钢厂扛槽钢扛到肩膀磨出血泡,夜里疼得睡不着的日子。
脚下的水泥堤坝厚重得很,隔开了水库的水面,也隔开了我们。风从水面吹过来,带着凉意,却吹不散我心口的闷。我低头看着自己洗得褪色的工装裤,裤脚沾着钢厂的铁屑,再看陈红玫垂在身侧的红裙,料子顺滑得反光,忽然觉得那道堤坝,像一道深不见底的沟,这边是泥,那边是云,永远跨不过。
掌心的血痕还在疼,可比起心口的钝痛,倒算不得什么了。那钝痛像生锈的刀,一下下磨着,连呼吸都带着沉甸甸的滞涩。
不知不觉走到了堤坝尽头,一片广阔的农田铺在眼前。盛夏的日头毒得很,晒得地面发烫,蝉鸣聒噪得厉害。男女老少都泡在齐膝深的水田里,弓着背插秧,古铜色的脊背在阳光下泛着油光,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浸进粗布衣衫里,贴在虬结的筋肉上。
汉子们闷头干活,手里的秧苗插得又快又齐,动作里是和土地搏斗的韧劲;妇人们提着瓦罐穿梭在田埂上,给自家男人递水擦汗,没有半句甜话,只是递水时一个眼神,擦汗时一个抬手,就藏着说不尽的踏实。
泥土的腥气混着汗水的咸味扑过来,不香,甚至有些呛人,可我却挪不开眼。那股子烟火气,像磁石一样吸着我,是我从小就熟悉的、刻在血脉里的味道。
我忽然想起唐华。想起假期她来家里,挽着裤腿帮母亲插秧,裤腿上沾着泥点,手上磨出了薄茧,却笑得眉眼弯弯;想起雨夜的站台,她红着眼眶站在那里,手里攥着一个热馒头,塞给我时说:“只有我知道你苦。”她的眼睛像山泉水,清得见底,没有一丝杂质。
那时候我怎么就觉得她土气?怎么就觉得她配不上我想要的“轰轰烈烈”?
“你看什么呢?”
陈红玫的声音突然响起来,尖锐得像针,刺破了田埂上的宁静。我转头看她,她精致的眉头紧紧蹙着,鼻子嫌恶地皱起,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小心翼翼地提着红裙的裙摆,生怕沾到一点泥土。
“脏兮兮的,有什么好看的?一股子土腥味儿,难闻死了。”
她的语气轻飘飘的,却带着天生的优越感,像冰碴子,精准地扎进我最敏感的地方。我看着她嫌恶的模样,看着她精心打理的妆容,看着她脚上那双锃亮的小牛皮高跟鞋,忽然想起自己扛槽钢时磨破的肩膀,想起攒车票时啃的冷馒头,想起那些在煤油灯下写的信。
一股火气猛地窜上来,像钢炉里烧得滚烫的铁水,冲得我眼前发花。我盯着她,喉咙发紧,哑着嗓子低吼:“走,我带你看看。”
不等她反应,我伸手攥住了她的手腕。她的手腕细而凉,皮肤细腻光滑,像一块冰,攥在手里,寒气直往骨头里钻。我拽着她就往田埂上走,那条路坑洼不平,满是碎石和泥块,踩上去硌得脚疼。
“啊!你干什么!放手!”陈红玫惊叫起来,像受惊的鸟,奋力挣扎着。她的高跟鞋踩在松软的田埂上,根本站不稳,猛地崴了一下,身子踉跄着差点摔倒。红裙的下摆扫过地面,沾了乌黑的泥点,脸上的妆容被热气和惊吓蒸出细汗,晕开了口红和眼影,几缕湿发贴在苍白的脸颊上,方才的优雅,瞬间碎得一干二净。
“放开我!你疯了!这里脏死了!”她的声音带着哭腔,怨毒地瞪着我,“这鞋是上海买的!裙子是进口的!你赔得起吗?!”
看着她惊慌失措、满眼嫌恶的样子,我心里竟窜起一股扭曲的快意。我想让她看看,这被她鄙夷的泥泞,是我扎根的地方;想让她知道,我三年的痴心,不是她随手就能丢弃的玩物。
可这快意只持续了一瞬,就被更沉的绝望压了下去。那绝望像凝固的钢水,沉甸甸地坠在胸口,压得我喘不过气。我猛地松开手,像扔掉一块烫手的废铁。
陈红玫立刻往后弹开,慌慌张张地从精致的皮包里抽出纸巾,用力擦拭着被我碰过的手腕,一遍又一遍,动作近乎偏执,仿佛那上面沾了洗不掉的脏东西。她低头看着鞋尖的泥斑,眉头皱得紧紧的,再抬头时,眼里的温柔彻底消失了,只剩下恼怒、轻蔑,还有毫不掩饰的决绝。
“你是不是有病?带我来这种地方。”她的声音冷得像冰,“我本来还念着旧情,想看看你,现在看来,没必要了。算了吧。”
算了吧。
三个字轻飘飘的,从她涂着红唇膏的嘴里吐出来。那嘴唇,曾经在信纸上写下无数让我心动的话,如今却像一把锻锤,带着钢炉锻铁的力道,狠狠砸在我心上。
胸口猛地一闷,喉咙里泛起腥甜。我攥紧了手,掌心的血痕又开始疼,和心口的疼缠在一起,分不清哪里更痛。那些在煤油灯下写的信,那些攒车票的日夜,那些对着省城方向的思念,在这一刻,全都碎了。
原来她来看我,从来不是念着旧情,只是一时兴起的施舍;原来我以为的深情,不过是她都市生活里的一个余兴节目,连踏入这片泥泞的容忍,她都不肯给。
风卷着泥土的腥气吹过来,吹得我眼眶发酸。我站在滚烫的田埂上,看着她手忙脚乱地擦着裙子上的泥污,看着她眼里毫不掩饰的嫌弃,忽然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我蹲下来,指尖触到田埂上的泥土,温热的,带着潮湿的气息。这是我熟悉的温度,是唐华身上的温度,是踏实的、活着的温度。而刚才攥过的那只手腕,凉得像冰,从来都不属于我。
心底有什么东西,慢慢沉了下去,沉进无边的黑暗里。没有声响,却比碎裂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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