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川] 事发玉溪!狗狗惹祸,主人赔偿5600元
狗狗是看家护院的能手,也是人类的朋友,但如果监管不到位,也会给主人招惹麻烦。近日,江川区江城镇的王某因养狗不拴狗绳,致使自家的狗将他人咬伤,自己赔了5600元不说,也给对方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2026年1月5日21时许,玉溪市公安局江城派出所接到群众金某报警,称其在江城镇一家花卉公司附近被狗咬伤,请求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得知,当晚驾驶员金某到一家花卉公司旁边的修理厂修车,下车后突然被一条大狗咬伤腿部。民警通过现场走访,找到了狗主人王某。根据王某陈述,这条狗是他们花卉公司用于看守大门的,平常都是关在笼子里,当晚将其放出来活动,没想到会将人咬伤。民警向王某讲解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经民警耐心普法宣传,狗主人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鉴于王某认错态度诚恳,主动送金某到医院接种疫苗并诚恳道歉,得到了金某的谅解。在民警的主持下,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王某承担金某接种狂犬疫苗的1600元费用,并另外赔偿4000元作为身心补偿。
来 源:江城派出所、特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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