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平] 引以为戒!黄灯加速通过,两电动车发生碰撞……
近日,新平辖区的何某骑车通过路口时,在黄灯变红灯后强行加速通过,结果与发生了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2025年12月31日19时许,何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平县桂山街道新平大道与西园路交叉路口处时,在黄灯变红灯后加速强行通过路口,与此同时,沿新平大道正常行驶的刀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也正在通过路口,因何某某车速过快避让不及,与刀某某发生正面碰撞,造成造成何某、刀某某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
经新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调查认定,何某在黄灯亮起时未越过停止线却强行驶入路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的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刀某某无责任。
警方提示:黄灯的本质是“警示缓冲信号”,而非“冲刺倒计时”。黄灯亮起时,车头未过停止线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已过线的车辆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来源:新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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