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红塔] @红塔区这1453名车主:请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工作,消除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辖区内逾期未报废重型货车、重型挂车、面包车、网约车、二三轮摩托车进行了排查,共发现逾期未报废车辆共1453辆。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现对1453辆达到报废标准且无行驶轨迹的车辆进行公告(车辆信息请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板块查询,网址:http://www.yuxinet.cn)。 请涉及的1453辆机动车的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车辆交由具备机动车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解体报废,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满后仍未办理解体报废和注销登记的车辆,将报玉溪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进行作废处理。 特此公告 长按扫码可查看附件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13日 车辆逾期未检的危害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一旦上路将被处罚。车辆逾期未检还继续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后,还将暂扣机动车。 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将被强制报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 来源丨红塔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