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一朋友问我离职一年多了后不后悔。我肯定地回答了不悔。
其实之前我还真没想过。昨晚上自己静静的想了想,离职后一直没有去再找新工作,就这样得过且过的,确实是虚度时光了。
但是整个部门只有你被无故扣除三分之一的工资,领导给不出合理解释,只说因为部门业绩不达标,只能部门内部处理,每个人都扣。实际问了同事大家都是正常绩效发放。所以就要求他提供扣款方案,说清楚每人是扣多少比率。部门提供不了,逐级反映后,领导让行政跟我谈,还附加转告一句:还想转岗就不要来扯这个事了。(因为常常被无效无偿加班,家里又有孩子需要管,我对无效加班就比较有意见,事发前有天领导问有没有意转其它部门,不用加班,但是工资会少一半多,估计不超3000,我想为了兼顾孩子所以觉得挺好。可是公司一直没给我调岗通知,但已经带接手我岗位的人熟悉了所有工作。)多次交涉未果,我认为这就是搞个人针对了,于是提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我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视若无睹。然后我就走了劳动仲裁,仲裁庭开庭前,公司单方按我个人原因离职给我办离职手续。整个过程见证了无良律师黑白颠倒的手段。还好因为这是第二次被无故扣工资,而且前面好几个同事都是类似经历走了的,我就在交谈过程录了音,提交仲裁时还考虑着公司应该会和解的,所以没有把录音证据提交,结果仲裁开庭公司没人来,请了一位律师,律师把整个事件说成是我的过错,我自己选择离职的,而且明确说不接受调解。我不得不提交了录音。最终靠着录音赢了仲裁及后面的诉讼(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然后起诉到法院)。整个过程拉扯了快小半年。
我想问问楼友们,如果换成你,会忍吗?所以何来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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