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川] 安装此设备=违法
2025年7月16日8时许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星云派出所
接到江川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报警
医院的电话设备出现异常
民警现场勘验发现
医院的多部电话线已被损坏
据工作人员介绍
在3号楼的弱电井间
曾多了一台电话交换机
后来这台机器又消失了
只留下路由器和插板
民警经过检查研判
认定遗留在现场的设备是
帮助诈骗分子
实施电信诈骗的
伪基站和路由器
江西籍男子张某有
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快速出击
在一酒店内将张某抓获
并现场缴获大量电信网络诈骗设备
今年6月下旬
张某刷到一条
能赚钱的短视频
他加了视频中的微信
一次次按照对方指示
到各地帮诈骗分子
安装伪基站和路由器
目前
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12号)及相关犯罪典型案例,《意见》对帮信罪办案标准做了一定的调整,尤其在“两卡”犯罪认定、主观明知判断和宽严政策区分上变化明显。这里结合新旧文件将“帮信罪”立案定罪量刑标准重新整理如下:帮信罪立案定罪量刑最新标准
免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