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终生禁驾,超速、未让行、随意变更车道酿事故,41家重点运输企业“上榜”!
为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本月,玉溪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跟踪问题整改等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震慑,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现将曝光内容公布如下:
交警支队曝光2024年10月份终生禁驾人员:1人。
本次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违法情形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一直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谨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男子骑行电动车未谨慎观察横穿车道致亡
2024年8月10日15时28分许,钟某顺饮酒后(78.03mg/100ml)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泉乡路行驶至泉乡路与县城汽车客运站路口处时,左转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在穿过中间行车道内排队等候红绿灯的车辆、横过慢速车道时,未谨慎观察,电动车车头与陈某辉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钟某顺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钟某顺驾驶二轮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未谨慎观察,与前方和相邻的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横过道路,其违法过错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陈某辉无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要与前方和相邻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澄江:
超速遇未按规定行驶 致1人死亡
2024年7月27日,鲁某驾驶云A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澄江大哨线由北向南行驶,5时54分许,当车以约为64km/h(限速60km/h)的速度行驶至K3+380米处时,未注意观察与前方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马某驾驶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马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鲁某驾驶未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超速行驶且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马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十次肇事九次快”,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要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指示行驶,控制速度、保持车距;行经交叉路口和没有红绿灯控制路口时,应当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缓慢通行。
通海:
随意变更车道酿事故 致1人死亡
2024年8月16日,张某某无证驾驶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沿秀山路由西向东行驶。12时44分许,当车行驶至东村路口往西15米处,变更车道时与同向刘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直行通过时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张某某无证驾驶,在没有交警指挥和交通信号控制的道路上行驶,未观察到位,未开启转向灯突然变更车道发生交通事故,影响同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是引发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刘某某行经路口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争道抢行、不按规定车道和随意变更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驾车变更车道前,要提前减速并开启转向灯,严禁随意变更车道、强超强会,谨记让行原则。
元江:
男子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碰撞行人致其死亡
2024年10月25日,李某无证驾驶云F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醉酒状态下(118mg/100ml)沿元江县永胜街由北向南行驶,6时23分许,当车行驶至永胜街七区小吃店路段时,未谨慎观察路面,碰撞行人丁某某,事故造成行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受伤,摩托车受损。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李某醉酒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交通情况观察判定不足,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将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下降,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大家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且头天饮酒次日驾车涉嫌“隔夜醉”。作为共同饮酒、聚餐者要履行提醒、劝阻驾驶人酒驾上路的义务。
上月,全省共查处玉溪籍“两客一危一网”运输车辆交通违法319起,41家企业172辆车上榜。与上月相比,违法数量呈大幅下降趋势(46.12)。全市交通违法被查处量较多的企业是: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64起)、玉溪玉交客运有限公司(61起)、玉溪云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含分公司)(42起)、玉溪新能源汽车推广发展有限公司(27起)。请各企业继续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四类重点车辆上的乘客共有138人违反了“机动车乘坐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请驾驶人要主动履行提醒告知、检查义务,提醒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通海辖区
巴金线G245K1829-1837路段(里山乡至高大乡),该路段为长下坡路段,秋冬季夜间大型货车喷淋刹车水造成路面湿滑,极易发生侧滑和追尾事故,途经该路段驾驶人需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并适当加大跟车距离,避免紧急刹车、猛打方向,弯道处请勿强行超车。
呈元高速K105+700M—K104+600M路段(建水至通海方向),该路段系弯道上坡,是通建高速与江通高速交汇路口,雨天车辆易发生侧滑,左转弯弯道行驶视距受限,前方若发生事故,极易导致后方车辆发生二次事故。行经该路段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避免紧急刹车、猛打方向。
昆磨高速
昆磨高速元江段K187至188+400m,此路段山高坡陡、弯多弯急,秋冬季雾大能见度低,行车视线不佳,易发生追尾事故。通过该路段时要注意力集中,必要时开启防雾灯或危险双闪灯;不要长时间占用快速车道、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行驶距离;如遇发生事故,应立即下车并撤离至安全地带。
五、突出违法车辆曝光
来源:玉溪交警、素材来源:法制科 秩序科 车管所 事故科
通海、澄江、华宁、元江大队
编辑:王有才
责任编辑:李传伟
审核:李佳